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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禹耐材2023年第二届钙产业链博览会参会纪实

我公司于 2023年11月12日-15日参加了在山东日照举办的第二届钙产业链博览会。博览会现场有近百家企业参展,有机械、冶炼、耐材等行业参加,来看看我们的展位吧! 在展会现场,不断有潜在客户来到展位前交流沟通,也有同行前来进行交流学习,前去展会的同事们也在展会中了解到了很多信息,收益颇丰。
28 2023/11

骆铁军:发展需要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作战

制造业总体竞争力的提升和科技能力的突破必须依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作战”。”11月16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常委、副会长骆铁军在为“兴达高峰论坛2024”致辞时强调了这一观点。
20 2023/11

天禹决战第四季度 开展安全质量月活动

天禹耐材决定在11月-12月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全质量月活动,严抓严管安全质量问题,规范落实生产流程,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产品质量,助力第四季度的业绩冲刺,同时为2024年的良好开局打下坚实的基础!  
04 2023/11

多项涉及钢铁!京津冀2023秋冬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发布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22日消息,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秋冬季期间(2023年10月1日至2024 年3月31日),各城市完成PM2.5浓度控制目标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目标。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23年12月底前, 完成钢铁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的产能超过5000万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要严格按照指标要求、监测技术规范等开展评估监测。经评估监测确认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按程序公示后纳入动态清单管理,可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 A、B级绩效评定工作,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加强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管理,对评估监测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相关优惠政策,绩效等级降为 D 级,并按规定对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处理。   《征求意见稿》提出,推进煤炭、火电、钢铁、焦炭、建材等行业企业清洁运输。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重型货车以及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等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   《征求意见稿》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得以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理由,不按应急预案要求随意启动预警、提高预警级别、延长应急响应时间。以钢铁、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创建一批大气治理标杆企业。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对环保绩效 A 级和引领性企业实行自主减排,对纳入正面清单的标杆企业,监督执法做到“无事不扰”。  
26 2023/09

从资源和能源保障情况看我国电炉炼钢发展前景

为全面评估我国电炉短流程炼钢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发展趋势、方向和路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组织行业力量开展了专题研究,并按照“努力将会员企业的诉求转化为行业专业意见,将行业专业意见转化为政府的政策选项”的要求,为推进我国电炉短流程炼钢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本报告分上、中、下篇在《中国冶金报》连续刊登,以供读者参考。其中,下篇主要论述我国电炉短流程炼钢的资源和能源保障情况,提出我国电炉短流程炼钢发展的战略路径和有关政策建议。   一、我国电炉短流程炼钢资源能源分析   1.废钢资源保障现状及预测 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废钢比均超过50%,我国仅为21%。2022年我国废钢资源量为2.63亿吨,其中钢铁行业消耗废钢2.15亿吨,机械行业铸锻用废钢约0.2亿吨(“废钢资源量”为测算值,一般大于废钢产生量和实际消耗量);自产废钢、加工废钢、折旧废钢分别占15%、17%、68%,再生钢铁原料进口量仅为56万吨、占比不足0.5%。截至2022年底,已公告符合废钢准入条件的企业共10批707家,废钢铁加工配送工业化体系初步建成,年加工能力约1.7亿吨,占我国废钢资源总量的一半以上。废钢资源分布方面,据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估算,全国超八成的废钢资源分布在东北(辽宁)、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华东(上海、江苏、山东、浙江)、中南(河南、湖北、广东)、西南(四川)等地。我国废钢产业具有较大的发展前景,但发展基础还有待完善,仍然面临着资源总量不足、税收政策不完善、进口标准过高、缺乏正规统计等问题。(见图1) 根据国际回收局数据,2021年全球废钢贸易量约1.1亿吨,主要在亚洲、欧洲、北美等地区流通;2022年,受全球粗钢产量下降影响,全球废钢贸易量降至9760万吨,废钢出口量排前5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为欧盟27国、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合计出口5430万吨,约占全球废钢总出口量的56%;排前5位的废钢进口国家和地区分别为土耳其、印度、美国、韩国、欧盟27国,合计进口4260万吨,约占全球废钢总进口量的44%(见表1)。 社会钢铁蓄积量是反映一个国家工业化程度的重要指标。钢铁发展初期是钢铁的蓄积,通过钢铁产品流动、铁资源空间转移而实现。从更广阔的视角看,铁资源流动是从地下向地上的流动、从国外向国内的流动、从南半球向北半球的流动。未来,钢铁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将不再以上述3个流动为主,将转变为“钢铁的循环”或称“铁资源的循环”——制造领域是铁资源的短周期循环,建筑领域是铁资源的长周期循环。据预测,2022年我国社会钢铁蓄积量为120亿吨,2035年将达到178亿吨,2050年将达到219亿吨,2060年将达到243亿吨(见表2)。 结合国内粗钢产量预测结果,预计2030年中国废钢资源量约为3.6亿吨,2035年近4亿吨,2040年达到阶段性峰值水平4.1亿吨左右,2060年回落至4亿吨左右(见表3)。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40年前后废钢资源量达到峰值后预计将有所回落。其主要原因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粗钢产量将逐步回落,自产废钢资源量将从目前的4000万吨左右回落到2060年的3200万吨左右;同样,根据下游行业发展预测,由于未来我国钢铁消费量将逐步下降,加工废钢量也将由目前的4300万吨左右回落到2060年的4000万吨左右;尽管折旧废钢量有所增长,由目前的2.18亿吨左右最高增长到2040年的3.34亿吨,但经过综合预测也将由2040年左右的最高点逐渐回落到2060年的3.25亿吨。目前,我国钢铁行业对废钢资源的蓄积和产出寄予厚望,有专家学者提出,未来几十年内“全废钢时代必将到来”,届时废钢供给量将超过钢铁需求量。但根据美国废钢发展情况看,这一判断可能过于乐观。在此,需要分清楚“废钢资源量”和“废钢产出量”两个概念,美国废钢蓄积量逐年增加,钢产量也没有继续增长,按理可以推断出美国废钢产出量应该是逐年增长的,但实际上却是逐年下降的,因此未来即便是到我国废钢资源量足够多时,随着废钢收购价格下跌、人工成本增加,社会回收加工体系能否支撑废钢产出量持续增长仍是未知数。此外,随着我国电炉钢比例的增加,废钢资源的保供稳价问题是否会更加突出,废钢资源的区域分布能否匹配相应的钢铁产能布局,也需继续关注。 总的来看,过去20年我国钢铁产量高速增长,社会钢铁蓄积量快速增加,未来我国废钢资源保障能力将逐步增强,二次资源和再生资源将成为中国钢铁工业铁资源的主要来源,我国也将成为世界上铁资源最丰富的国家。“双碳”背景下迫切需要实现高端废钢的精选优用,实现从钢铁材料全生命周期、全生产流程、全产业链协同,加强全流程生产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标识化及优质废钢拆解回收的机器人化,实现废钢资源管理、循环和再利用的产业重构和经营模式创新,以解决我国钢铁业与制造业共同面临的资源、能源和环境等重大问题。 2.直接还原铁发展概况及趋势 国外直接还原铁+电炉冶炼技术相对成熟,在中东、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应用。据世界钢协统计,2022年全球直接还原铁产量为1.25亿吨,同比增长4.5%。印度是全球最大的直接还原铁生产国,凭借其丰富的赤铁矿储量及煤炭资源,主要采用煤基回转窑生产直接还原铁,再配套电炉炼钢。伊朗等中东国家和俄罗斯由于天然气资源丰富、价格低廉,主要采用Midrex气基竖炉工艺生产直接还原铁。直接还原工艺主要分为煤基与气基两大类。当前,使用气基直接还原法生产的直接还原铁占总产量的75%左右(见表4)。 2021年,全球直接还原铁贸易量增至创纪录的2280万吨,其中陆路运输贸易总量超过1480万吨,比2020年增长4.4%。2021年,直接还原铁主要出口国分别为俄罗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伊朗、印度、美国;有38个国家进口直接还原铁和热压块铁,居前3位的是美国、中国和意大利(见表5)。 我国直接还原铁产业发展缓慢,主要限制因素在能源、资源的获取和经济性上。目前宝武、河钢、中晋等企业已建成和在建的氢基还原铁示范项目单体规模不大,在低成本气源获取、设备高效运转和产能提升等方面仍在积极探索。但在国家低碳政策鼓励和支持下,国内气基直接还原铁产能、产量将实现快速突破,预计2025年、2030年、2050年、2060年产量可分别达到300万吨、900万吨、4000万吨、5000万吨。 3.电力能源概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截至2022年底,世界新能源装机容量为19.5亿千瓦,比2000年增长110倍,其中风电近9亿千瓦,太阳能发电10.5亿千瓦。随着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不断创新,新能源发电成本显著下降,但用电价格有所上涨,这主要是由于电源、电网等系统成本上涨。过去10年,我国新能源电力发展处于一个高速增长的时期。截至2022年底,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3.65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4.3%;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93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5.3%。 按照《“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的建设目标:到2025年,我国发电装机总容量将达到约30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近期各工业行业以节能提效、降低碳排放强度和峰值为主;远期将以电气化、氢能化为主要方向。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测,到“十四五”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占比将从目前的30%提升至35%左右;到2030年,将提升至40%左右;到2035年,将提升至50%,成为装机主体;到2060年,将进一步提升至60%以上。届时,我国电力将从供应总量和电力能源结构两个方面支撑“绿电+电炉炼钢”和“绿氢冶金+电炉炼钢”发展路径的实施。未来,我国电炉炼钢产能的布局能否与我国电力布局,尤其是绿电布局相适应值得关注。   二、我国电炉短流程炼钢发展战略路径   1.我国电炉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问题 受诸多因素影响,目前我国电炉短流程炼钢企业的经营效益、开工率、产能利用率等状况并不乐观。总的来看,我国电炉高质量发展主要面临5方面问题:一是废钢及直接还原铁资源供应问题,未来美欧废钢出口量将可能减少,我国还要在提高本土废钢资源供应能力方面下功夫;二是电力供应及电价成本问题,由于电能费用在电炉钢加工成本中占相当大的比例,因此探索其他低成本的能源补充十分必要;三是废钢循环过程中有害残存元素富集问题,除对冶炼工艺提出新要求外,对原料纯净性的要求也将进一步提高;四是高品质钢生产核心技术问题,解决高效去除废钢杂质元素、生产高性能钢铁材料难题;五是国内电炉制造装备水平不高,特别是150吨以上的大电炉尚缺乏实际应用验证,且相关配套设施的可行性和经济性也极大地限制了国产大型电炉的应用,很难和国外大型冶金装备竞争。 2.电炉短流程炼钢未来产量占比及碳排放测算 在粗钢中产量情形下,预计2035年我国电炉钢比例为30%,2050年为39%,2060年为40%。到2060年,预计我国粗钢碳排放总量约为3.9亿吨,在低产量情形下约为3亿吨。可以看出,随着我国废钢资源的增加,电炉钢产量也明显增加,但在废钢资源未来增幅总体有限的情况下,电炉钢产量也存在上限,转炉钢产量仍将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我国钢铁行业还将长期保持长短流程互相结合的工艺流程格局。届时可以通过配加直接还原铁、使用更高比例的绿电、界面节能措施和后端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处理等路径,在冶炼流程端和末端实现“碳减排”和“碳回收”,与其他行业减碳措施配合,最终在2060年前实现钢铁行业的碳中和。 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殷瑞钰有关研究成果(见图2),在我国钢铁行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粗钢产量下降、废钢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氢还原/氢冶金)、节能+界面技术+智能化等4个方面对碳减排的贡献度分别为45%、39%、9%、7%(测算基础与本课题有所差异,但总体趋势可以参考)。废钢利用方面的碳减排贡献度占比达到39%,其中高炉—转炉工序占4%,电炉工序占35%。若扣除粗钢产量下降的因素,电炉工序的碳减排贡献度占工艺流程变革的贡献度比例超过了60%。 由此可见,在钢铁行业碳中和过程中,高炉—转炉和电炉在上半场和下半场的角色和降碳贡献不同。上半场降碳主要靠高炉,尤其是通过降低高炉产量实现粗钢产量的下降,电炉则在满足对“零碳”比较敏感、比较迫切的下游行业需求方面发挥作用;下半场主要靠电炉,通过工艺流程变革、提高电炉钢比来实现全行业碳排放总量的大幅下降。无论是上半场还是下半场,废钢资源始终承担着钢铁行业碳减排的重要任务,谁掌握废钢,谁就掌握了钢铁,这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废钢资源的基础循环水平。 3.电炉短流程炼钢发展方向及目标 针对电炉短流程炼钢发展中仍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电炉短流程炼钢发展方向及目标:一是提高电炉短流程炼钢占比,分阶段逐步用电炉流程替代传统高炉—转炉长流程;二是形成全废钢电炉流程替代中小高炉生产螺纹钢等长材、与近终形制造技术结合生产高品质钢材、利用氢还原—电炉流程生产特殊钢材3类电炉短流程炼钢发展模式;三是提升能效技术水平,逐步实现净零碳排放;四是大力提升电炉装备国产化水平,提高国内电炉装备企业研发能力;五是开发高品质直接还原铁和废钢,促进电炉钢产品转型升级。 4.有序推进电炉短流程炼钢高质量发展路线图 第一阶段(2023年—2035年),2035年电炉钢产量占比达到30%以上,稳步提升电炉钢占比。第二阶段(2036年—2050年),2050年电炉钢产量占比达到40%以上,实现我国钢铁工业流程结构的切换。第三阶段(2051年—2060年),2060年电炉钢产量占比继续保持在40%以上,短流程电炉冶炼产品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我国电炉短流程炼钢发展相关建议   根据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发展理念,坚持技术科学化、发展有序化、政策绿色化和竞争公平化原则,不断夯实电炉钢发展的资源、能源和技术基础,持续优化电炉钢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空间和推进机制,有序引导电炉短流程炼钢发展。 1.加强顶层设计,引导电炉炼钢有序化发展 建立完善部际协调机制,统筹研究解决电炉和废钢相
14 2023/09

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工信部联原〔2023〕129号),重点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扩大内需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投资、优供给、扩消费,加快建材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及绿色化发展水平,促进建材行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传统产业转型与新兴产业培育相结合。处理好短期和长期、发展和减排的关系,加快推动水泥、平板玻璃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先进陶瓷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发展动能。 坚持供给水平提升与市场需求开拓相结合。着力发挥技术创新的支撑作用,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增强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市场需求牵引作用,扩展建材产品应用领域,加强国际绿色低碳合作。 坚持生态培育优化与产业协同推进相结合。充分发挥各方作用,营造良好氛围,稳定市场预期。加强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促进能源资源的梯级利用和产业循环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主要目标 2023—2024年,建材行业稳增长的主要目标是:行业保持平稳增长,2023年和2024年,力争工业增加值增速分别为3.5%、4%左右。绿色建材、矿物功能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等规上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主要行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65%以上,水泥、玻璃、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15%,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工作举措 (一)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1.推进绿色化改造。全面落实《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开展绿色低碳先行示范,探索并推广有效模式和经验。重点围绕用能结构转换、节能降碳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支持产融合作,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力度。以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玻璃纤维等行业为重点,分年度发布节能降碳技术目录、应用指南,推广“解剖麻雀”试点,总结改造方案,支持建设一批示范项目,支持建材企业争创环保绩效A级。优化建材行业能源结构,推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优先采用源头削减、过程控制等措施,有序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玻璃、陶瓷、玻璃纤维等行业深度治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探索以零外购电、零化石能源、零一次资源、零碳排放、零废弃物排放、零一线员工的“六零”工厂为目标,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升级改造,建设示范工厂。 2.推进智能化转型。宣贯实施《建材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加快研制一批重点细分领域智能装备、智能工厂、智能服务、智能赋能技术、集成互联等关键标准。推广建材行业鼓励推广应用的产品和技术目录,引导加快建材工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以矿山开采、原料制备、破碎粉磨、窑炉控制、物流仓储、在线检测、能源管控、设备运维等为重点,遴选一批智能制造创新平台、智能工厂、数字矿山等典型案例,培育系统解决方案,鼓励第三方机构搭建平台促进推广应用。推动建材行业工业互联网应用,鼓励有条件地方建立建材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支持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智能化生产等新模式发展。 3.推进耦合化发展。支持各地结合地区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以水泥窑、墙体材料隧道窑协同处置技术改造,新型墙体材料和机制砂石等项目建设为契机,促进区域内产业耦合发展。重点围绕尾矿、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固废,建设一批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原材料工业耦合发展园区,完善产业循环链条。加快建材行业既有园区和产业集群升级,开展节能减排、循环利废改造。在保证产品质量和生态安全前提下,鼓励企业在水泥、混凝土、墙体材料、预拌砂浆、固废陶粒轻骨料和机制砂石等产品中提高消纳产业废弃物能力,逐步拓展和拓宽可消纳固废的品种。 4.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任务跟踪调度和服务保障,推动高世代屏显基板玻璃等重大项目按进度建成投产。支持特种水泥、快凝材料等优化产能布局,提升应急条件下材料供给能力。支持重点地区发挥骨干企业作用,协同发展超硬材料等优势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骨干企业加快布局建设先进陶瓷、人工晶体、矿物功能材料、石墨烯及改性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项目。支持重点地区加快推进石墨、萤石、菱镁、凹凸棒等非金属矿高效利用项目建设。 (二)提升有效供给,激发行业增长新动能 5.促进大宗产品升级。组织开展建材行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部品化建材,加快薄膜发电玻璃、防火保温材料等产品的研发,支持应用示范,加快推广应用。研究建立预制混凝土构件、防水卷材、隔热保温材料、建筑卫生陶瓷等产品追溯体系,鼓励企业制定装修装饰产品等使用说明书,引导企业参与质量管理能力分级评价试点,推动质量分级评价结果在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乡村振兴等领域的采信应用。支持开展质量标杆活动,遴选一批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的标杆企业,不断提升建材产品质量。鼓励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创建,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品牌宣传周等活动,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度高的企业品牌,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 6.提升新材料供给能力。聚焦新型显示、航空航天等产业链需求,发挥新材料重点平台作用,加快高世代屏显基板玻璃、结构功能一体化纤维及高性能复合材料等新材料产业化。聚焦生物医药、环境治理等领域需求,发挥骨干企业作用,加快医用陶瓷、矿物功能材料等新材料产业化。聚焦新能源、宽禁带半导体等领域需求,加强上下游协同,加快钙钛矿、功能性金刚石、大尺寸碳化硅、氮化镓等前沿材料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围绕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等领域开展“揭榜挂帅”,加快超快硬、超高强、超耐温、超耐腐等“超级材料”的研发。支持开展碳化硅、石墨烯等材料系列推广应用活动,以应用促进产品迭代升级。支持有条件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加快产业计量测试体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建设新材料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高性能纤维、先进陶瓷等中试平台,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产业化,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三)推广绿色建材,厚植绿色消费理念 7.深化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 8.扩大城市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加快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要求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政府工程对相关绿色建材产品应采尽采、应用尽用,加快节能低碳、安全性好、性价比高的绿色建材在政府工程项目中的推广应用。推进绿色运输,打造绿色供应链,中长途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或水路,中短途运输鼓励采用管廊、新能源车辆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组织开展绿色建材工程应用试点示范,引导骨干建筑企业加大绿色建材应用范围和采购力度,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提升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改造中使用绿色建材比例。 9.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健全绿色建材产品评价标准体系,进一步扩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范围,建立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数据信息采集机制,加快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发挥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本质属性,推动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数据与相关采信应用数据库等互联互通,促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间互认通用。鼓励第三方机构建立绿色建材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开展散装水泥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和碳中和科学评价。结合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和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引导建材生产企业积极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力争到2024年底,增加绿色建材获证企业1500家以上,绿色建材获证产品3000种以上。 (四)深化国际合作,实现高水平互利共赢 10.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促进建材行业加强绿色低碳、智能制造等领域国际交流,加大技术、计量、标准、认证等方面合作,推动碳核算、碳足迹等领域互认,提升国际合作软实力。严格管控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鼓励进口石墨、萤石、石英等初级非金属矿产品。利用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吸引具有先进技术的外资企业加大对我国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等方面投资。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等国家及地区产业协作,发挥水泥、玻璃等行业成套技术、装备、标准与工程服务优势,推动国际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合作。支持骨干企业以水泥、玻璃、陶瓷、玻璃纤维、石膏制品等为重点,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和绿色工业园区,提升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工信部等七部门也印发了有色金属行业、钢铁行业和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方案全文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微信公众号《工信微报》(2023年8月25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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